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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众芳摇落独暄妍

    by setsunasky    看这样的电影,最好是对真实的历史知道一点点,就一点点便好。  梅兰芳的名字恰如电影中人们口中反反复复的叙述,是座儿的,是大家的,是中国的。他10岁便登台演出《天仙配》,《贵妃醉酒》、《黛玉葬花》、《游园惊梦》、《霸王别姬》都是拿手戏,和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并称四大名旦。   电影从梅兰芳大伯的悲惨结局开始,转眼被唤作畹华的少年梅兰芳已经成了身段比女人还女人的名角。一颦一笑,一个回眸,就让台下原先对传统戏剧并不十分认同的邱如白立刻成了梅党的中心人物。 关于传统京剧的改良又由十三燕的悲惨结局开始,此后的戏台上,没有梅兰芳就不看的座儿越来越多。邱如白口中的梅兰芳的时代,瞬间铺展开来,甚至得到了访美演出的机会。 孟小冬成了梅兰芳一生中第三个悲惨的命运。用福芝芳的话说,如果梅兰芳这样的人没有什么红颜知己,她都要感到着急。他们在台上一个唱须生,一个唱正旦,在台下也是彼此惺惺相惜,被旁人认作天作之合。 孟小冬的离开开始了邱如白的悲剧。他在其中所用的手段被胆小的冯董事长以卑鄙冠之。从此不能再唱《梅龙镇》的梅兰芳在美国演出期间第一次与邱如白产生较大的冲突。 以看梅兰芳的演出为迟到理由的中田龙一成了最后一个悲惨人物。他的执着和痴迷成为梅兰芳和日本军官之间的一堵迷墙,让原先一目了然的势力对峙在某种程度上发生逆转。但在一个战火纷飞的时代去谈论艺术仍然显得过于奢侈,中天龙一最后不得不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这种迷恋。 然而这些被认为悲惨的人本身也都看到了梅兰芳身上的悲惨。大伯知道他是个有料的人,即使不希望他唱戏,也还是要他一路走到底。十三燕看出了他的柔弱,却要他挑起大梁,为伶人争个地位。孟小冬不会像戏里的福芝芳那样在梅兰芳忘词的时候数落他没出息,她说,畹华,别怕。邱如白最后在为了蓄须明志而病倒的梅兰芳床前说,我们都觉得你不是凡人,兴许,你就是个凡人。中田正一则问他,为什么不唱?   当然,如果真的把史料都翻出来过一遍,谁人都会清楚福芝芳不是个尖牙利嘴的角色,孟小冬和梅兰芳有过分分合合的时期,梅兰芳确实给日本人唱过戏,也还有很多扮相让人铭记,甚至在昆曲上也颇有一番建树。 黎明确实是剧里的一根软肋,可是如果单看扮相,确实没有再合适的人了。余少群的过于出彩,使得少年梅兰芳和成年后的梅兰芳在衔接上让观众有些难以适应。原先比女人还女人的身段,到了一把老骨头的黎明这里就僵硬了很多。电影院里还有观众一语中的,1米8的梅兰芳让人有些接受不了。不过到了与日军交涉开始,黎明的感觉似乎又多了一些,算是挽回一些分数。陈红演的不错,虽然她这个福芝芳和真正的史实出入不少,但是那份张力足以让人打出高分。章子怡也没有让人失望,虽然在和福芝芳的对戏上,输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在说“知道”二字的时候,控制得刚刚好,不觉得委屈,只是懂得。安藤政信太过偶像派,演技无功无过,倒是王学圻,演活了一个十三燕。   电影放在现在,绝对比之前的画皮好上两成。就是剪辑上面差了一些。剪辑师和导演是非常重要的拍档,据说这部影片是陈凯歌自主剪辑的,并完成了多个版本。剪辑分为传统剪辑和创造性剪辑,前者基本上在大片上不会有任何问题,后者的典型代表则是《爱情是狗娘》。在最佳剪辑点和关键镜头的顺序上大做文章。同时,注重影片的节奏感,长短镜头交替,环面转换快慢结合,带动观众的心理情绪。这部电影恐怕在最后一点上就出了些问题,观众的情绪刚刚有些上来,这眼泪还没到眼眶就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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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5日 | 归档于 未分类
  • 人性的束缚

    一段舒缓略带阴暗的音乐慢慢流淌进你的耳朵,然后你看到美国乡间的冬日清晨,一辆并不眨眼的汽车在雪地上留下浅浅的印迹。镜头不时转向坐在车里的人,一个卷发的女子靠在一个皮肤褶皱的老人肩上沉睡,镜头再一次随着跌宕并不明显的音乐移到车窗外的景色。直到这辆车遇到另一辆在雪地里显得颇为突兀的红色越野车,一个急刹车,老人和女子随车跌入冰湖。老人的名字是科尔曼,被学术界认为是一个著名的犹太裔古典文学教授,在雅典娜大学任教。在那场压抑的开头之后,是科尔曼的课堂,他在讲述《荷马史诗》中的阿喀琉斯,把重点放在了爱情上。提问时,他发现两个学生再度旷课,他称呼他们为spook,因为似乎“根本从来没有存在过”。但是就因为这个单词,他丢了在大学的工作。Spook,英文一般解释为“幽灵,鬼”,然而正如学院开会时,旁人所指出的,这个单词还有一个意思,在俚语中表示“黑鬼”,碰巧他指责的学生正是非裔,因此他被指责为种族主义者。他把这个糟糕的消息带给他妻子之后,他的妻子在悲愤慌乱之余,引发大面积脑血栓身亡。科尔曼感觉他的整个人生因为这个不成立的指控毁于一旦,然后找到了隐居乡间的作家祖克曼,希望后者能以此为原形写一部小说以告诉公众。虽然祖克曼在第一时间并没有答应这个请求,但是随着之后故事的发展却成就了一部伟大的让人无法释手的小说。有影评认为,故事的最高潮,即揭露真莫道不消魂相的地方在影片的最后,但是我却觉得导演并不觉得有必要故弄玄虚,故事本身足够精彩,所以在科尔曼少年的时候我们已经可以得到答案。他年轻的时候善于拳击,百战不胜,他的教练为他争取到机会可以获得体育奖学金,但是要求他隐瞒他是“colored”,这并不难理解。科尔曼的父亲是一个在餐桌上表现得极为绅士而高贵的黑人,却在火车餐车上做服务生。他的母亲是护佳节又重阳士,哥哥是军人。父亲曾要求他成为一个出色的医生,但是他最终选择在填写加入海军的表格上将自己设定为白人。他遇到了他险些结婚的女人,但是这个女人在见到他的黑人母亲之后选择离开。这让科尔曼坚定了要将自己设定为白人的决心,甚至不惜和他的家人再也不往来,以换取作为一个白人可以得到的自由。而事实上,他为此背负一辈子的谎言,不能生孩子,唯恐他们不像自己一样天生白皙,也不能为自己种族主义的荒谬指控辩护。这是整部影片最为值得回味的一条主线,相比之下,他和佛尼娅的恋情要逊色很多。佛尼娅是个四十左右的粗俗而美丽的女人,在邮局、牧场和学校同时工作。她的丈夫是个可怕的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她的孩子因为一场火灾而丧生,她一直带着他们的骨灰生活,她的父亲富有却从来没有给过她什么,她甚至曾经被她的继父强奸。一个过于糟糕的人生,让佛尼娅即使伤心欲绝仍然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暴露脆弱,她看着孩子们的骨灰对科尔曼说“leave me”的时候,所有人都能读懂她内心的声音。他们是彼此的避难所,并最终一起离开了让他们不得志的人生。影片的第三条线是祖克曼,科尔曼后来成了他的朋友,教他跳舞、玩牌。他充当佛尼娅不能胜任的角色,理性地生活在科尔曼身边,聆听他的故事,并最终因为在墓地遇到了科尔曼的黑人妹妹而揭晓谜底。他原先曾经因为一部小说得到过非常具有权威的文学奖,随后的才思枯竭让他甘于隐居乡间,科尔曼的出现和消失却给了他全新的写作动力。这部电影取材于美国著名作家菲利普·罗丝出版了新作《人性的污点》,曾经在2002年初夏刚出版时在美国引起轰动。但是其中的种族色彩和一些对性人比黄花瘦爱的描写被外界认为是这本书最终错过诺贝尔奖的原因。奥斯卡影帝安东尼·霍普金斯携手奥斯卡影后妮可·基德曼主演影片,《越狱》的男主角米勒扮演科尔曼的少年时期,而影片的导演是奥斯卡的常客罗伯特·本顿。明星光环、演技,挑剔的导演眼光和出色的剧本,所有的融合注定了这部电影的成功。最为让人玩味的可能是片名。特地去查了一下字典,其实污点在英文当中有很多中翻译的方法,但是stain却包含了一层直指影片内涵额意思,“名誉的污点”。是的,一生被称赞的科尔曼不为人知的污点。这个污点同时也在影片中的其他人身上表现,那些道貌岸然的指控科尔曼的人,和那些得到过他的帮助却最终没有帮助他,只能在葬礼上忏悔的黑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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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29日 | 归档于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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